男子伙同他人盗窃安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摩托车,民警根据GPS信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近日,米易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处罚金5000元。
2015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西昌市荞地乡村民马某伙同他人窜至米易县普威镇政府院坝内,将普威镇政府停放在办公楼过道处的两辆公用摩托车盗走。米易县公安局民警根据摩托车上安装的GPS定位器信息发现,被盗摩托车在西昌荞地乡。次日13时许,民警在荞地乡政府前的村道上将马某抓获,追回被盗摩托车。经价格鉴定,被盗的两辆摩托车价值16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