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试车为由顺走3辆电驴 被车载GPS暴露行踪
通过网上转让电动车的市民要注意了!小心不法分子以试车为由,将车骑走不复返。蓝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电动车的信息后,假装购买电动车,将车主约到偏僻地方,以试车为由将电动车骑走,前后“骑”走了3辆。4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蓝某的行为已涉嫌抢夺罪,遂作出批捕决定。
网上售车
“买家”试车一去不回
现年17岁的南宁市民小冯,想卖掉原价3800元的旧电动车。1月5日中午1时许,小冯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出售电动车的信息。
“你是不是想出售电动车?”当天下午2时许,一男子打电话联系小冯,并约他在南宁市江南区702路公交车终点站(朋展路1号门口)见面。下午4时许,小冯如约见到买家。该男子提出先试驾,小冯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试了一下,该男子就往迎凯路方向开去,过了10分钟左右,在原地等待的小冯没见他开车回来,遂拨打对方电话号码,却是关机状态。意识到被骗的小冯马上打电话报警。
故伎重演
“买家”逃不过车载GPS
2月底,黄先生也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出售电动车的信息。3月4日10时30分,一男性买家打电话约黄先生在江南区朋展路702路公交车总站附近见面。不久,黄先生将车开去跟该男子见面,对方说要试车,黄先生搭着他在附近转了一下,随后该男子提出要自己试骑,黄先生同意了。他骑车在附近转了转,然后骑往友谊路方向。黄先生等了十几分钟后,还没见该男子骑回来。
“完了,完了,遇到骗子了。”当黄先生意识到这点后,马上用手机打开安装在电动车上的GPS定位系统发现,其车已被开到沙井大道。之后,黄先生马上报警。民警通过GPS定位追踪,一直追到五一西路附近,终于找到了该男子和黄先生的车。
争议焦点
顺走车是骗还是抢?
令人吃惊的是,该男子以同样的方式作案了3次均得手,已骑走了3辆电动车。该男子叫蓝某,是外地人,他将骑走的车以1000元至1200元的价格销赃。案发后,警方只追回1辆,另外2辆暂时还没追回。
那么,蓝某的行为到底是涉嫌诈骗罪还是涉嫌抢夺罪呢?4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抢夺罪,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就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车主,在网上转让电动车,要注意不法分子以试车为由抢车。在对方提出试车时,不要让对方一人试车,车主最好坐在车后座;有条件的,最好在车上安装GPS,这样一来,对方就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