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等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等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标准修改单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告。
附件: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在“6.2 卫星定位模块”条款内容中增加列项“a)信号接收:至少能接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1I 或B1C 信号;”,原a)~e)列项依次调整为b)~f)。修改后,“6.2 卫星定位模块”内容为:
卫星定位模块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a) 信号接收:至少能接收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1I 或B1C 信号;
b) 卫星接收通道数量:不小于12 个;
c) 灵敏度:优于-130dBm;
d) 定位精度: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30m,速度定位精度不大于2m/s;差分定位精度(可选)不大于1m;
e) 最小位置更新率:1Hz;
f) 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不超过10s。
附件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1. 新增“8.65 卫星状态参数” ,修改后的内容为:
8.65 卫星状态参数
消息ID:0x0205
卫星状态参数由终端按600s间隔定时向服务器上传,具体格式按表88。多个卫星状态参数内容应按顺序依次排列。
表88 卫星状态参数
起始字节
字段
数据类型
描述及要求
0
北斗卫星数量(N)
BYTE
取值范围0~100,表示终端设备同时接收到信号的北斗卫星数量
1
北斗卫星状态数据包内容
BYTE[5N]
数据内容按表89;N=0时,无该内容
1+5N
GPS卫星数量(M)
BYTE
取值范围0~100,表示终端设备同时接收到信号的GPS卫星数量
2+5N
GPS卫星状态数据包内容
BYTE[5M]
数据内容按表89;M=0时,无该内容
2+5N+5M
GLONASS卫星数量(P)
BYTE
取值范围0~100,表示终端设备同时接收到信号的GLONASS卫星数量
3+5N+5M
GLONASS卫星状态数据包内容
BYTE[5P]
数据内容按表89;P=0时,无该内容
3+5N+5M+5P
GALILEO卫星数量(Q)
BYTE
取值范围0~100,表示终端设备同时接收到信号的GALILEO卫星数量
4+5N+5M+5P
GALILEO卫星状态数据包内容
BYTE[5Q]
数据内容按表89;Q=0时,无该内容
4+5N+5M+5P+5Q
位置基本信息
BYTE[28]
数据格式按表23
表89 卫星状态参数内容
起始字节
字段
数据类型
描述及要求
0
卫星编号
BYTE
卫星编号1~200
1
仰角
BYTE
0°~90°
2
方位角
WORD
0°~359°
4
载噪比
BYTE
0 dBHz~99 dBHz
2. 附录B表B.1中增加序号76,消息名称为“卫星状态参数”,消息ID为“0x0205”。修改后内容为:
序号
消息体名称
消息ID
76
卫星状态参数
0x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