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偷走基站蓄电池 不料电池内装有GPS
近日,东方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系列盗窃通信基站蓄电池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破案50起,其中盗窃案件38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2起,涉案金额约达38万元。
记者 畅凯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陈炜森
A 布控
通信基站蓄电池屡次被盗,疑是团伙所为
今年2月以来,东方市公安局陆续接到报警称通信基站电池被盗。东方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东做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通信基站蓄电池被盗案件侦缉力度,尽快破案。东方市公安局副局长黎上超亲自挂帅,召集刑侦精英力量成立专案组,深入研判分析案情,全力侦破案件。
专案组民警在梳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多起基站蓄电池被盗案很有可能系分工明确、经验老到的团伙流窜作案。针对作案特点,专案组调取案发现场及沿途的视频监控,积极开展甄别、分析工作。但由于案发现场视频监控设备落后,仅能模糊发现嫌疑人作案时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有刻意躲避视频监控的行为,被盗现场也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B 追踪
通过被盗电池上的GPS定位揪出2嫌犯
正当民警一筹莫展之时,8月13日凌晨,东方市公安局接群众报称:东方市双吉水泥厂垃圾处理站附近的通信基站发生蓄电池被盗案件。
接报后,专案组民警根据基站视频监控调取的信息,结合盗窃基站蓄电池(基站蓄电池一般为24个或48个,每个蓄电池约有30斤重)必须要用车辆进行运输的作案特点,对案发区域周边线路和治安卡口经过的车辆进行海量排查检索。
专案组民警经沿线搜索、追踪发现,终于追踪到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黑AX33K8面包车的监控视频,确定了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符某充和符某胜的身份。与此同时,专案民警通过被盗蓄电池上的GPS定位系统,追踪到了被盗蓄电池的具体方位。
C 收网
嫌犯交代:
2017年至今,盗窃基站电池38起
8月13日19时许,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八所镇居龙新村星光宾馆和皇宁村一废品收购站,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符某充、符某胜以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高某侠夫妇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符某充(男,汉族,1989年生,四更镇人)和符某胜(男,汉族,1986年生,八所镇人)供述了其两人自2018年5月至今,为了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多次租赁汽车,共同在东方、昌江、白沙等地实施12起盗窃基站蓄电池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1979年生,安徽太和县人)和高某侠(女,汉族,1980年生,安徽太和县人)如实供述了其两人在经营废品收购站期间,明知蓄电池是犯罪所得,仍进行收购12起的犯罪事实。
虽然犯罪嫌疑人符某充和符某胜如实交代了其犯罪行为,但专案组判断,该两人涉嫌盗窃的案件数可能远不止这些。
经突审,符某充交代了其在2017年2月份至2018年5月期间,伙同符某泼(负案在逃)、文某通(负案在逃)先后流窜乐东、东方、昌江、白沙四地实施盗窃基站蓄电池26起的犯罪事实。